祝母聽完像是抓到救命稻草,半邊身子趴在桌上。
“你快寫啊,快接我們出去,這破地方不能住人的!”
祝月冷冷看著她臉上的貪婪,嗤笑問:“憑什麼?”
“你除了給我這條命,給過我任何東西嗎?”
“養育之恩,早就還給你們了!”
祝月工作兼職這麼多年,連件新衣服都捨不得買。
她弟在家吃好喝好,要啥有啥。
家裡換了新房子,父母工作也不要了。
她前幾年回家過年,只能睡雜物間,還聽說他們決定讓她給弟弟在市區買套房。
憑什麼他們好吃懶做,卻讓她承擔撫養弟弟的責任。
“你跟我說這些?”
祝父擼起袖子,氣勢洶洶吼她,唾沫橫飛。
“你生下來是個女的,我沒把你弄死,還把你養大,你不感恩戴德嗎?”
祝月渾身發抖,給她一條命就是莫大的恩惠?
那她寧願胎死腹中,永遠沒來過人間。
“警官,我是她媽,我說沒事就沒事,她聽我們的。”
“沒錯,諒解書她肯定會寫的,不寫我打死她,現在能放我們走了吧。”
祝父跟著說話,惡狠狠看向祝月。
警官吵的腦仁疼,拍桌讓他們肅靜。
“是你們動動嘴皮子就能處理的事嗎?坐下!”
警官對這對毫無人性的父母耐心全無。
他轉頭對祝月說:“這些是贓物,我們已經拍照留存,你認領後可以帶回去。”
雲寧藍的手錶和包裡的東西太貴重,他們也不敢留下。
那兩個搶劫的人已經被扣下,他們屬於犯罪,所以不能保釋。
而祝家夫妻主要還是打人,主觀上並不想搶劫。
所以能夠保釋。
祝月仔細檢查完,然後核對完後簽字,交給吳哥。
“現在沒事了嗎?”
祝月輕聲問,不願去看父母。
“嗯,可以走了。”
警官直接不問保釋的事,這對夫妻不配有孩子。
況且他們還傷了霍總的妻子,去向霍總要諒解書,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祝月跟吳哥起身離開,祝家夫妻大搖大擺跟了上去。
“站住,你們幹嘛呢!讓你們走了嗎?”
警官呵斥,把他們叫回來。
他們對視一眼,祝父傲氣抬著下巴,大拇指指向身後。
“我女兒寫了諒解書,還想攔著我們呢?”
警官冷硬說:“沒寫,老實回去蹲著,等著公訴吧!”
“那她剛剛……”
“是物品認領書,你不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