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都會有一頓飯吃,豬肉燉粉條,這是很多人的最好,至於馬面包,他們都已經忘記了是什麼味道了。
在香港這邊,即便是馬吃的也比這要更好,牲畜都不會去馬面包,甚至於在各大商店裡面,你已經找不到馬面包來購買了,最差的食物就是番薯了,但即便是番薯也要比這馬面包可口百倍。
已經被大明食物給養叼了嘴,時隔兩年多的時間,再次被人用馬面包給招待,這十幾個從香港逃出來的人,一個個都炸鍋了。
“來人~來人!”
“我們辛辛苦苦的為國王賣命,你們就是這樣對待我們的?”
約翰看著小鎮的官員,拿著手中硬邦邦的馬面包,一雙眼睛瞪得跟牛眼一樣。
本以為逃到了德文郡之後,自己至少也可以算是一個勇士,亨利七世應該要好好對自己,封自己一個貴族的身份一點都不過。
可是所有一切都破滅了,給他們吃的東西竟然是馬面包,這種東西在香港,可是連餵馬都嫌棄的。
“你們愛吃不吃!”
“在這裡,只有馬面包,你們也只配吃馬面包。”
小鎮的官員看著他們冷冷的說道。
一群卑賤的貧民,沒有一絲的身份和地位,也只配吃馬面包。
“你!”
看著眼前的小鎮官員,約翰等人握緊了手中的拳頭,想要狠狠的揍過去,可是最終又無力的放下拳頭來。
得到對方走後,一個個看著手中硬邦邦的馬面包,無論如何也是下不去嘴,都不知道該如何去吃了。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約翰的腸子都悔青了。
他想起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他們還在香港這邊,也不知道會不會受到自己的牽連,他想起來在香港這邊過的好日子。
每天早上喝一碗粥,開開心心的去上班,中午在大明人的商行這裡大吃特吃,一個人要吃十個饅頭,五碗粥,如果遇到豬肉燉粉條,一個人要吃五大碗。
吃飽之後,再美美的睡個午覺,下午幹活的是時候就特別有力氣,到了晚上下班的時候,再買上一條海魚,偶爾買點羊肉、牛肉什麼的,回到家裡面一家人其樂融融的享受晚餐。
他起了自己正要起建的房子。
和大明人一樣的漂亮房子,用水泥鋪在地上,非常的乾淨,夏天炎熱的時候都可以直接誰在地上。
牆上面用石灰刷白,看起來就非常的好看,再裝上玻璃的窗戶,陽光照進來……
然而這一切都已經成了夢幻泡影,他現在是逃犯,再也回不到香港去,到了這德文郡,他依然是最底層的下賤貧民,只能夠吃馬面包的存在。
……
另外一邊,香港港灣區碼頭巨大的空地這裡,伴隨著總督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