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雷恩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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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第一人稱)
死亡,這個詞對童年的我來說,並不陌生。
我所出生的地方,就是兩個仇恨深重,互相想要吞併對方的強大國家間的邊境,這裡的戰鬥從來沒有停息過,在這裡,沒有法律,沒有道德,沒有信任,有的,只有殺掉別人活下去,或者被別人殺掉兩個選擇。
有人說,這裡的死屍甚至比沙子還要多,每次一出門,目光一掃就可以看到滿地的屍體,在這種環境下出生的我,剛出生沒幾個月便被父母都拋棄,如果不是附近的一個老人將我撿了回去的話,也許我早就死掉了。
從我開始記事的時候開始,我便叫他父親,即使我和他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在我心中,他就是我的父親。當我第一次這樣叫他的時候,他緊緊抱住了我,身子顫抖著,我可以感覺到自己的肩膀被他的淚水給打溼了。那天他給我取了個名字――雷恩。
父親將我養到了五歲,便在一次去街上的時候,不小心衝撞了一個將軍的車駕,而被當場用刀刺死。
那個時候的我哭了。
我無法忘記他死前,對我說的那一句話:“活下去,總有一天你找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他,是這麼說的,但是,真的有嗎,我所存在的意義?
五歲的我,只能夠每天冒著被殺死的危險去偷東西度日,在這種環境下,我很快地學會了殺人,殺死任何想要騙走我或者想要殺死我的人。只有這樣,我才能夠保護自己。
在這裡,強大的武器比黃金還要珍貴,附有魔力的武器對我來說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東西。我冒死去戰場上尋找武器,終於找到了一把鏽跡斑斑的附著魔力的鐵劍,代價,是我的右臂在我逃亡的過程中被人打折。
這把鐵劍成為了我最重要的東西,我每天都會用布擦拭它,因為我知道,它能殺死我的敵人,保護我。
我就這樣活著,不為了什麼,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
直到有一天…..
一個人出現在了我的面前,我潛伏著,從對方身上的衣服來看,對方是一個貴族吧?就算不是也是一個富有的家庭的孩子,只要殺了這個人,奪走這個人身上的財富,我就可以度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我是這麼想著的,也是這麼做的,只是,結果卻和我想的不一樣。
一招,僅僅一招,我就直接被這個人打倒在地上,這彷彿就像是一隻螞蟻企圖要擊敗一隻大象一樣可笑。
我要死了嗎?這是我被打倒在地上後的第一個想法。很奇怪,那一刻我沒有恐懼,有的只是一種淡淡的傷感與解脫。
“真是不錯的眼神呢,有趣的孩子。”那個人沒有直接殺了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