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審問(1 / 4)

小說:大奉打更人 作者:賣報小郎君

許七安看著他的背影,並不怎麼樂觀。

時隔多日,取證太難了。

“驗不了指紋,想取證幾乎不可能。鞋印肯定不可能是張獻自己的....嗯,刨除這些,還有什麼手段適用這個時代,能幫助破案的....”他搜刮肚腸的想辦法。

......

“這幫無能的胥吏,撈油水的時候一個個精明的跟猴似的,石頭都能榨出油水。到了辦正事,全是無能的狗輩。”

縣令老爺正在內堂發火,命案本就是大案,偏死者還與給事中的徐大人沾親帶故。

給事中當差的是什麼人?

是自詡清流的言官,逮誰咬誰的瘋狗,看誰不順眼就上書彈劾,

留著山羊鬚,面容清瘦的徐主簿陪在一旁,笑呵呵道:“大人再這麼逼迫下去,他們得摸魚了。”

都是老油條,手底下的胥吏打什麼注意,長官門兒清。

論起官場上的騷操作,胥吏最多就是小學生水平,段位最高的在廟堂,其次是封疆大吏。

“摸魚?”朱縣令哼一聲:“往日裡也就罷了,京察在即,回頭被人以屈打成招為由彈劾,本官如何自處?”

正說著,急促的腳步聲傳來,王捕頭進了內堂,跨過門檻後停下,態度恭敬,語氣中充斥著興奮:“大人,張氏一案,小人已經有眉目了,請大人發一份牌票,小人這就拿人去。”

朱縣令和徐主簿相視一眼,前者冷笑,後者露出果然如此的笑容。

見兩人神色不對,王捕頭催促道:“大人?時不可待啊。”

朱縣令拍了一下桌子,罵道:“蠢貨,這都什麼時候了,還想著摸魚。你是豬腦子嗎。”

屈打成招在平日裡是可以用的,但這裡有個問題。

犯人招供後,供詞和卷宗要上交刑部,由刑部核實後,給出判決。

年底就京察了,京城官場氣氛緊張,大家一邊收拾自己的尾巴,一邊又相互監視,恨不得抓住政敵的馬腳。

這是說翻案就翻案的時期。

王捕頭急忙辯解:“大人誤會了,小人是真的有把握抓住真兇,絕非摸魚。請大人相信我。”

你什麼水平,本官不知道麼.....朱縣令對此並不放心,瞅了老王一眼:“你仔細說說。”

王捕頭心說,也到我人前顯聖的時候了。

“大人,且聽我細細道來,張氏一案中存在諸多疑點.....”

老王把許七安的推斷,原原本本的復刻一遍,說給兩位大人聽。

朱縣令一開始面帶冷笑,聽著聽著,腰桿不自覺的挺直。到最後,一發不言,卻滿臉嚴肅。

他在思考。

“妙啊!”徐主簿一擊掌,‘啪’的響亮,顯得非常亢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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