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秦律(1 / 3)

張祿和鄭安平於藍田縣館驛相見後,暢談一夜,直到雞鳴。

張祿要去上朝。由於他目前沒有爵位,沒有自己的住宅,理論上還是住在館驛。不過在咸陽宮給他找了一間房間,方便他處理相府的工作。

在義渠戎的問題沒有解決之前,秦相魏冉都是親自坐鎮望夷宮,涇陽君和高陵君則更加靠前,分別坐鎮涇陽和高陵。現在義渠的問題大體得到解決,義渠戎的地界被劃為北地郡。自從魏冉出京具體設立北地郡和隴西郡,由華陽君等四人代理魏冉的工作後,秦王作主,將相府辦公地點改在咸陽宮,那裡離各政府辦事機構都近,在沒有戰事威脅的時候,可以提高辦事效率。張祿以客卿身份參與相府工作,主要是熟悉秦國的各種律令,以及結識各辦事機構的上下人員。由於館驛比較遠,就在咸陽宮中安排了一間房間給他休息。——而事實上,這兩個月張祿就拿那裡當住宅了,從來沒有回到館驛。

事實上,張祿因為鑿通義渠的功勞,被秦王破格從白衣晉升為大夫;現在有了秦王客卿的身份,這個大夫爵位就成了雞肋。按秦律,爵位可以降兩級轉讓,但不得超過大夫。張祿打算把自己的大夫爵讓出來,降兩級讓鄭安平授簪嫋爵,這可以讓鄭安平分到三百畝耕地和三宅大小的住宅,大體可以建一個兩進的院落了。

他沒有說出自己的想法,只是簡單地告訴鄭安平,先在藍田住幾天,等他在咸陽安排好住處,再搬到咸陽去。然後就匆匆帶著衛隊回咸陽上朝去了。到晚上回來,張祿欣喜地問鄭安平道:“汝其於南陽進野賢乎?以武進,車、射雙優!”

鄭安平把自己的名籍取出來,給張祿看。張祿道:“汝其爵簪嫋,授田三頃,宅三宅,其可乎?”

鄭安平道:“主公見賜,臣何敢當!”

張祿道:“非吾所賜,秦律所當。”

在吃晚飯的時候,張祿向大家通報了鄭安平晉爵簪嫋的事,並問大家,三百畝耕地耕作有困難否。五旺首先表示沒有困難。張祿叮囑在場諸人,進入秦國鄉里後,一定要參加當地的法律培訓,否則在秦國動輒得咎。

張祿交給鄭安平一片簡牘,上面簡短地寫著:“晉鄭氏安平簪嫋,田宅如律,內史安置。”然後指點給他內史府的位置。

第二天雞鳴後,張祿照例上朝。鄭安平這次沒有公車迎接的教令,也沒有資格蹭張祿的車回咸陽。只得跟在張祿的車後面,步行前往咸陽。

到咸陽後,根據張祿的指點,鄭安平找到了內史府,出示了相府的教令。門吏送進府去,少時把鄭安平帶進去。內史簡單地核對了身份,就命內史丞按律行事。內史丞把鄭安平接到屏風後面,領到戶曹席前,戶曹已經於昨日奉到相府的文書,今天取出來,兩相核對無誤,乃詢問道:“汝欲墾草,欲熟田?”

鄭安平留了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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