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搞錯了(1 / 3)

兩個布林人一個叫帕德貝克,一個叫蘇科布伊克,在荷蘭語中的意思分別是馬嘴和啤酒肚,羅克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叫這麼個奇葩的名字,很多荷蘭人的名字都很奇葩。

在開普敦警察局的記錄中,馬嘴的罪名是盜竊,啤酒肚的罪名是滋事鬥毆,他們的服刑地不是羅本島,而是被扔進附近的礦山去挖礦,所以才能活到刑期結束。

“帕德貝克、蘇科布伊克,知道你們為什麼會在這裡嗎?”羅克在審訊室內唯一的一張椅子上坐下,看著馬嘴和啤酒肚饒有興致。

馬嘴和啤酒肚被綁在審訊室內的柱子上,兩人都表情驚恐,兩個可憐人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有點呆滯的看著羅克搖頭。

“你們一定知道,最近圖伊思周圍發生的襲警案,我想知道是什麼人乾的,對此你們有沒有什麼想說的?”羅克點燃一根雪茄,習慣性的一口入肺,瞬間意識到不對,雪茄是不用入肺的。

“不知道,先生,不是我乾的。”啤酒肚滿頭大汗,旁邊火爐上的烙鐵已經通紅,皮鞭浸泡在加了鹽水的桶裡,五大三粗的唐恩光著膀子一臉兇相看著馬嘴和啤酒肚不懷好意的詭笑著,衣冠整齊的李德正忙著衝咖啡,不過那很明顯不是為馬嘴和啤酒肚準備的。

“先生,我連女人都不敢打,更不敢襲警。”馬嘴腿如篩糠,沒有經歷過刑訊,不知道刑訊有殘酷,當初馬嘴入獄時感受過這一切,至今馬嘴午夜夢迴時還記憶猶新。

“你們知不知道誰和這件事有關?”羅克也沒指望馬上破案,馬嘴和啤酒肚如果是暴亂分子,也不會老老實實的被夏爾馬抓獲,羅克只希望能得到一些訊息,哪怕能縮小範圍也好。

“不知道。”這次馬嘴和啤酒肚倒是異口同聲。

“不知道?”羅克才不信他們會一點訊息都不知道,這年頭的布林人沒有多強的反偵察意識,如果是外來的布林人作案,也需要本地布林人的配合,馬嘴和啤酒肚是羅克精心挑選的地頭蛇,他們未必有膽量襲擊警察,但是如果有人敢襲擊警察,那麼他們肯定知道些東西。

“真的不知道。”馬嘴脫口而出,啤酒肚卻有點猶豫。

“很好。”羅克不再廢話,抬手指指啤酒肚,唐恩馬上拎著皮鞭獰笑著走過來。

“快說蘇科布伊克,如果你知道,你不說會害死我們的。”馬嘴瘋狂大叫,也不知道這些黑了心的傢伙往水桶裡加了什麼,皮鞭上居然還滴著紅色的某種不明**,這種牛皮編織的皮鞭上是有鋼刺的,一鞭就能要人半條命。

“我不確定,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們,尼克的家裡住進了幾個陌生人,以前從來沒見過他們。”啤酒肚嚇得聲音都破了音,褲子更是溼了一大塊。

“尼克家住哪裡,帶我去。”羅克大喜,不管是不是,先把人抓回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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